会上,5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2013年度科技项目资金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自治区科研系统财务验收专家组对科技项目资金财务验收工作进行了总结。随后,学习了最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并进行了相关讨论。
自治区科技厅条财处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财务验收专家组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11号文件精神,调整工作重点,确保科研经费高效使用;二是在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职业操守,保证审计结果的相关性、准确性、合规性,真实反映科研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建立畅通的反馈机制,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及时反馈给科技厅条财处,便于科技厅更好的管理、引导科技项目和资金使用。
(条财处:牛琼)